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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電廠:坐在煤堆上 為什么也鬧起了“煤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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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amogu.com 發(fā)稿日期:2008-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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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研網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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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廠停機居然是因為無煤可燒!坐在煤堆上的山西電廠為什么也鬧起了“煤荒”?
今年以來,山西省的五大國有煤炭集團為國分憂,從一季度冰雪災害開始,就堅持合同電煤不漲價,內部消化成本增支因素,一直在為電廠提供相對穩(wěn)定而低廉的煤源。對此,外省電廠紛紛拍手叫好,而本省電廠卻高興不起來。
電廠難以承擔煤價上漲的成本,發(fā)生經營虧損,存煤水平降低。除了這樣人所共知的原因,與煤礦毗鄰的山西電廠還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尷尬:如今供不應求的電煤市場,又進入了甲方乙方的“合同時代”,需要排隊等號,如果沒有煤炭采購合同便拿不到一噸電煤。
眼看著煤礦的電煤一車車外運出省,年初不愿意與國有煤礦簽訂電煤購銷合同的一些山西電廠,盡管是“近水樓臺”卻得不到“月”了!
眼下正值“迎峰度夏保奧運”供電的關口,山西省各級政府只好出手強力干預協調,開始化解本地電廠的“燃煤之急”。
煤炭大省鬧電荒
晉南運城市是山西省缺電最嚴重的地方。目前缺電負荷達100多萬千瓦,拉閘限電次數多、面積大,已經影響到群眾的正常生產和生活。運城市一些農村,時下正值農田灌溉的重要農時,卻因為不時拉閘停電,澆地成了“忽悠水”,有時水還未流到田頭電就沒了。為了錯峰用電,電力部門甚至派人在賓館盯著空調的使用。
據山西省經委稱,截至7月1日,全省電力缺口達460萬千瓦,遠遠超過250萬千瓦的“紅色”預警水平。目前,山西省裝機容量為3434萬千瓦,其中停機容量為796萬千瓦,占到23.2%。在停機容量中,由于缺煤停機349萬千瓦,占到省調發(fā)電機組容量的15.2%。
山西電廠鬧煤荒
記者在山西境內多家電廠發(fā)現,其存煤水平大多達不到電廠電煤正常庫存水平,有的不足10天,有的不足一周。神頭發(fā)電公司煤炭計量員劉艷平說,由于近期運價上漲,單車運煤成本相應增加,儲煤速度也有所放緩。目前神頭發(fā)電公司儲煤水平相當于正常要求水平的一半到六成。
如果今年一季度是因為電煤漲價導致電廠全面虧損,電廠沒有積極性存煤,那么現在國家調整電價給予一定成本補償以后,電廠缺煤更多是因為手里缺少與煤礦簽訂的合同。
山西省電力行業(yè)協會副會長李建偉說,一季度全省20個重點監(jiān)控電廠有17個虧損,虧損面達到85%,大部分電廠庫存煤量日趨減少,有可能引發(fā)新一輪缺煤停機。虧損的主要原因是占發(fā)電成本70%的電煤價格大幅上漲,出現了“一發(fā)電就虧損、越多發(fā)越虧損”的現象。山西電力行業(yè)協會分析,2007年比2006年標煤價格上漲了62.67元/噸,2008年一季度比去年又能上漲了104.44元/噸,兩次漲幅加起來超過了56%。而當初核定電價時的煤價基數為200-280元/噸標煤。建立在以前低煤價核定基礎上的上網電價,使一些煤炭基地內的電廠上網電價更低。目前,山西省內標桿上網電價為0.275元/千瓦時,比近鄰河北低0.05-0.1元。
今年6月,國家適度地調高了上網電價,山西地區(qū)電廠上網電價提高1.99分錢。盡管不能完全解決問題,電廠的老總們還是大大舒了一口氣。按照煤電成本系數倒推,單位電價提高2分錢,實際上相當于消化掉每噸煤價成本50多元。
電廠為什么不愿意簽合同?
目前,國家已經放開煤價,鼓勵在市場中形成煤價。但是對重點用戶(主要是電廠)還是要求煤礦要優(yōu)先供應,鐵路優(yōu)先發(fā)運,要實行合同供應。為了保證省內電廠用煤,山西省經委每年組織煤、電和運銷企業(yè)三方見面,要求簽訂供銷合同。
今年以來,山西省的五大國有煤炭集團為國分憂,從一季度冰雪災害開始,就堅持合同電煤不漲價,內部消化成本增支因素,每噸電煤售價比全國均價還低13元。
但是事與愿違,山西省內的多數電廠還是沒有簽訂足額的合同,把電煤采購的缺口留給了市場解決。這是為什么呢?難道“市場煤”比“合同煤”更好嗎?
山西省物價局局長李福龍說,省內電力企業(yè)停機雖有多種原因,但主要是電力企業(yè)普遍存在“小煤礦依賴癥”。在前些年煤炭價格較低時,一些電力企業(yè)習慣從地方小煤礦隨機性購煤。因為“小窯煤”低于國有重點企業(yè)(又稱“大礦煤”)的合同煤價格。還是在前4年,小窯煤價格每噸只有60-70元,國有重點煤卻因為成本剛性在100-120元之間,電力企業(yè)這樣做是合算的,因此與重點煤礦的簽約率極低,有些甚至不簽約。
記者在晉北一產煤大縣了解到,當時的小煤礦比現在多了將近一倍,小煤礦主為了把煤賣給附近的三家電廠,建立長期供應業(yè)務關系,內部軋價甚至不惜一時賠本,對電廠的個別關鍵人物,有的小礦主還采取“黑色公關”策略。
但是,近兩年煤炭市場發(fā)生了一些根本性變化。首先是國家在山西實行煤炭工業(yè)可持續(xù)發(fā)展政策試點,對所有煤礦都收取資源價款,同時又征收礦山環(huán)境治理恢復保證金、煤礦轉產發(fā)展基金和煤炭可持續(xù)發(fā)展基金,加上煤礦提高安全投入等因素,噸煤增加成本50-90元。同時,隨著全國關閉整合小煤礦政策的實施,不少不安全小礦被淘汰關閉了,電廠過去近便、廉價的“小窯煤源”消失了不少。
“關鍵是近兩年全國煤炭需求大幅增加,遠遠超過了煤炭供應的增長速度。”山西省社科院能源所所長王宏英說。供不應求的市場關系,使煤炭購銷合同顯得十分重要,但一些電廠還沒有完全認識到煤炭市場的這種深刻變化。
“電-煤”是兄弟合作創(chuàng)共贏
“煤炭企業(yè)十分愿意與電廠建立長期穩(wěn)定的合同業(yè)務關系,因為這樣,我們就可以均衡安排生產,同時可以合理安排運力,不至于發(fā)生像今年年初冰雪災害時,全國電廠同時一起要煤,煤礦全員上陣都滿足不了的被動局面。”山西焦煤集團運銷公司副總經理徐寶順說。
記者在太原西山煤電集團了解到,煤炭企業(yè)一直把能不能與國有大電廠簽訂電煤供銷合同當作考核銷售部門的一個重要指標。為了完成指標,企業(yè)銷售人員常年往大電廠跑,了解電廠實際需求。
“其實,煤、電雙方作為上下游產業(yè),建立長期、穩(wěn)定、共贏的戰(zhàn)略合作關系才是最佳選擇。”山西省社科院副院長董繼斌說。煤、電雙方不能因為賣方市場和買方市場的轉換,采取自利的權宜之策,今天我乞求你,明年你乞求我,那樣只能導致能源供需脫節(jié)、煤礦盲目生產、電廠“斷炊”停機的后果,影響經濟發(fā)展大局。
近日,山西省政府采取斷然措施,協調“電-煤”關系,化解省內電廠“燃煤之急”。
一是完善合同。要求煤電雙方要盡快簽訂省內重點電煤購銷合同。明確由各市政府負責組織轄區(qū)內電廠與有關煤炭企業(yè)的供需銜接,在7月10日前完成省內重點電煤購銷合同簽訂,并將合同簽訂情況于7月13日前報省政府。電煤合同量按照省內重點電廠電煤供應指導方案核定。合同價格按照發(fā)電用煤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執(zhí)行。
二是明令獎罰。山西省經委主任洪發(fā)科說,對電煤供應做得好的煤炭企業(yè),優(yōu)先保證電力和運力供應;對電煤供應做得差的煤炭企業(yè),一律停止非重點煤炭發(fā)運。對電力企業(yè)發(fā)電進行考核排序,好的要給予表彰,并在項目建設和發(fā)電指標上給予支持;對為了自身利益、不積極主動做好電煤采購、造成缺煤停機的電力企業(yè),原則上不再在省內新批電力建設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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